心理学家认为,宝宝3岁前处于感觉运动期,即此时宝宝的思维是凭借感 觉来接受的。宝宝对事物的理解都是经由感觉产生的,说教在这个时期并不能 被接受。
如果宝宝打了小朋友,父母要让宝宝记住打人是错误的,因为打别人,别 人会感到痛,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体验到痛的感觉。又如,妈妈跟他说辣椒很辣,他是不能理解的,妈妈可以让他尝一下,亲身体验之后他才会接受妈妈所说的。
但有些时候让宝宝去亲身体验也是不可行的。比如,宝宝学会走路了看到新东西就想摸一摸,看见家里的电器插座,他也好奇地要摸一摸。对小宝宝的这种危险行为,妈妈给他讲道理,说“一摸这个东西就死了”。什么叫“死”?他根本不可能懂。
如果不管他,让他体验一下“自然后果”的惩罚,那行吗?唯一有效的办法,就是在他要伸手摸由哭插座的时候,狠狠地打他的手,甚至要把他打哭了,重重地打他。这样,就会在宝宝的头脑中形成“摸那东西—手疼痛”的条件反射,以后他再也不会伸手去摸“那东西”了。像这种“狠狠地打”,不能说是“体罚”,而是种教育。